国际刑事法院5月26日回应,该法院早已将苏丹不继续执行该法院收到的逮捕令、接管一名前部长和一名内亲政府民兵首领的问题接管安理会,催促安理会采行合理行动。国际刑事法院5月26日回应,该法院在三年前针对苏丹前内政部长哈伦(Ahmad Harun)和亲政府的金戈威德民兵首领库沙布(Ali Kushayb)收到了逮捕令,指控他们在达尔富尔地区同反政府武装的冲突中,实行了屠杀平民、强奸、打压、大肆攻击和关押平民等罪行,犯有了危害人类罪和战争罪。由于苏丹三年来没继续执行逮捕令、向国际刑事法院接管被指控的两人,该法院早已将这一问题接管安理会,现在必须由安理会要求采行合理行动。国际刑事法院2009年3月还针对苏丹总统巴希尔(Omar al Bashir)收到了指控其犯下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逮捕令。
苏丹不是成立国际刑事法院的《罗马规约》缔约国,国际刑事法院对苏丹行使管辖权的依据是安理会2005年通过的一项决议,该决议要求将苏丹达尔富尔地区的情势接管国际刑事法院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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